中提取,由总
分别与筹备办和第二经营
结算。总
提供2万元给第二经营
作为筹备办调拨的周转金,并
第二经营
的购
原价加2%的手续费与第二经营
结算,如特殊情况需从第一经营
调拨
上述同等价格结算。七第一、二经营
的电话装机费和各
门面以外的由本企业统一制作和发布的广告费用,由本企业负担,从生产发展基金中开支。一完成效益目标,
国家政策标准给予奖励。一各
职员必须
人平缴纳2000元的风险抵押金。
款人如未受到本企业欠
税利的罚款,上
的风险金实行保本保息并参与分红;
款人受到企业欠
税利罚款,如有剩余,
剩余
分实行保本保息,参与分红,
款人在承包期间受到企业罚款,必须及时补足规定数额的风险金,同样实行保本保息并参与分红。本中开支。
五第一经营
的门面租金
工商局规定的数额再加原1.5万元集资费利息每月85.5元,由第一经营
分月提留
成本,第二经营
和总
占用的市委机关办公室,房租
电费合计均
每间每月100元的标准各自提留
成本。二超额完成效益目标的,
超额
分的利
数额和比例给予奖励,超额完成利
1万元及其以下
分
80%给予奖励;超额完成利
1万元以上至2万元及其以下的
分
90%给予奖励,超额完成利
达2万元以上
分
全额给予奖励。一承包人的权利
1、必须遵纪守法,合法经营;
二各
另行自筹资金扩大经营,必须开
收据,统一
账,分
使用。六各
经营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实行各负其责。韶山太
城盖章总
承包人签字韩平沅十、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
四各
在承包前即3月1日本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一律由企业承担,继续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办法。各
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各
承包人全权负责,各
承包期满,本企业原则不接受各
的债权债务。1、对本
财
有使用的自主权;三各
职员
规定上
的风险金,
银行存款一年利率的140%计息,由各
分月提留
成本。2、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
理和监督,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利益;三承包人或各
职员违反本企业经营
理的
制度给予承包人或当事
门
罚。二各
占用的货架、货柜、招牌、音箱均
18个月摊销,分月提留
各经营成本,家
保险柜
10年摊销,分月提留
各
成本。八本合约一式五份,主

门、本企业、三
门承包人各执一份。六本合约中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会议另行决定予以完善。
第二经营
承包人签字洪先洋一各
凡从行政机关
调而来的职员
原单位发放的工资、奖金及各项补贴的总额从各
经营成本中提
收归总
统一
理。3、对本
职员有聘用、奖罚和辞退的权利。四未完成效益目标的,
差额的数量和比例罚款。差额数在1万元及其以内的
分
40%罚款;差额数在1万元以上至2万元及其以内的
分
50%罚款;差额数在2万元以上至3万元及其以内的
分
60%罚款;差额数达3万元以上的
分
全额罚款。四各
另行自筹资金可
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的140%的标准计息,分月提留
各
的经营成本。十一、奖罚办法
九、费用负担
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
3、必须忠实地执行总经理会议决议;
三各
开展经营活动的资金必须由总
财务室统一
理,严禁私设小钱柜、漏帐经营、营私舞弊。八、财务
理三总
职员在承包期内前三个月的工资和效益津贴
第一、二经营
的平均额计发,三个月后
自创效益标准计发。二各
承包期满,一切过时贬值的商品,不能计价移
抵占用资金;各
库存商品
移
时统一的市场购价计价,总额在2万元以内,并且时令风险商品必须在1万元以内,方可移
抵占用资金。库存商品超过2万元的
分和时令风险商品超过1万元的
分,均由承包人自负其责。二承包人的义务
2、对本
经营有购、销、定价的自主权;五本企业各
门在独立
算开展经营活动中,要互相支持,互通有无,不得互相封锁。非
门开发的商品
购
原价不超过3%的手续费相互调拨;
门自行开发产品
成本价不超过5%的手续费相互调拨。十二、其他事宜
三第一经营
开业的时间以工商局通知为准,
3月1日每推迟一天减一天承包利税基数100元。七本合约代替各
承包合同,由本企业盖章及各
承包人签字生效,
有合同的同等效力。第一经营
承包人签字李灿军4、必须顾全大局,维护安定团结,尊重和维护每一个职员的合法权益。
一各
均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财务制度,切实加
财务
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