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是万万信徒中微不足道的一个。可他也不是个贪心的人。雪花从天而降,?重如铁锚,把他定在了这个人间。
尽管他不再是人了。
兽彻底改造了他的身体。在一次次肉体重组和融合的过程中,他长出了兽耳和尾巴。尾巴,他割掉了大半,只剩下连着尾椎的一小截。耳朵,用得上,得留着。
既然不再是人,就像野兽一样活。
他去了北方森林。云杉、松柏和杉树,巨树参天,连绵成海。山原之间散落着湖泊,如一颗颗灰蓝宝石。在那里,他与群狼为伍,狩猎麋鹿。渐渐习惯赤身裸体、四足奔跑,对月而啸。
一年后,他遇到伊琳娜。他们的马车迷途,被狼群包围,他喝止了它们。狼目幽绿如鬼火,他立在暗处,一言不发。小女孩躲在车厢门后偷看他,小小声问他,你叫什么名字啊。
72号实验体,这是他的第一反应。
他回答,我之前有个名字,没人叫,后来忘掉了。
他其实连话都不太会说了,发音古怪生涩,伊琳娜被逗得咯咯直笑,笑完了,她奶声奶气地说:“我心爱的狗狗雷尔夫刚刚死掉了,我把它埋在了花园的风车下。如果你想的话,可以用它的名字。”
喂!伊琳娜的父亲急忙喝止,吓得冷汗直流。
“可以。”
雷尔夫,一个被爱过的名字,他不介意。
“跟我走吧,雷尔夫。”伊琳娜把洋娃娃递给他,“爸爸一直说他想找个猎场看守。”
“可以。”答应伊琳娜的,不是冷硬寡言的十五岁狼少年,而是那个九岁的孤儿,渴望用力气换口面包、换张床铺。
如果那时遇到的是小小姐该有多好。可惜人生没有如果。
在林场,他每周领取七特里的薪水,有一个自己的小木屋,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湖。
猎场看守的任务并不繁重,他主要负责驱赶红狐和老鹰,保卫庄园领地的松鸡。一开始工作开展得不太顺利,三只鸡被他吓死了。不过很快,鸡们认得他,开始重新下蛋。
空余时间,他劈柴烧水,小小姐送来的识字书,很快学会拼写。圣礼时,他收到三张贺卡。在与女仆及其他佣人的交往中,他习得织毛衣和泡红茶的技巧。
如果不是那个访客,他本可以以这种平凡的方式度过余生。
访客是一只吸血鬼。雷尔夫的小木屋离得太远,血气传来时已经晚了。他的小小姐死了。他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。
餐桌上,烛光森森跳动,菜肴原封未动,因为今晚的食物并非它们。污血漫上洁白的桌布,一具具干瘪的尸体歪七扭八,仍然座无虚席。长桌上首、吸血鬼高高架起腿,一边轻快哼着歌,一边用手帕剔着牙缝里的凝固血块。
“原来还有一道餐后点心,怎么不早点上啊。”听到门外脚步声,吸血鬼不悦点评,“害我白刷牙了。”他随意扫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少年,顿时吓得椅子后翻,整个人摔趴了。
雷尔夫不知道他眼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。但这不重要。他趁机猛扑向吸血鬼,叼住他的喉咙,一口就拧断了。
没有声嘶力竭的质问,也没有你来我往的决斗。
雷尔夫学到的第一个狩猎法则就是别出声,别磨蹭,快点杀掉。
吸血鬼的脖子被咬断后,并没有鲜血喷溅,血管枯竭,断面苍白,像具死了许久的尸体模样,这或许是他脑袋掉了后仍能惨叫的缘故。
很吵。雷尔夫心想,直到他听懂他叫喊的内容。
“我错了,博士,求求你,饶了我。痛死了!救救我啊!”他已神智全无,只当自己又回到了重复千百次的炼狱中,因此发出惯性求饶。